新闻公告

《我国首部中医法律法规“中医药法”正式颁布》

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,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,保护公众健康,原卫生部起草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(草案送审稿)》,报送国务院审查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及多次调研,会同卫生计生委、中医药局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,形成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并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,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立法的意见和建议,提高立法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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